[#1114楼] 第1114章 选择题!
楼主:叶小阳 · 发表于本楼 · 全文 2092 字 · 阅读约 5 分钟 · 主题:《都市之破案狂少》朱超的案件也调查完了,这人平时在村子里不务正业,靠着国家的补助和啃老生活
在村子里仔细一调查,这朱超的事迹可就多了
平时喜欢搭讪村子里的女人,尤其是那些已婚少妇,有一女子就说道:“13bq· cc有次听到说喜欢成熟的,13bq· cc呸,也不看看什么样,偷窥狂,偷内衣的贼!”
朱超的确是个偷窥狂,喜欢看女人洗澡和上厕所,在其手机上,竟然还有村子里女人上厕所和洗澡的视频
而且还调查到一件事,让叶阳亲自去到了京都警署揍了朱超一顿
本来朱超这种人,叶阳是不屑于动手的,但是朱超的行为太可耻了
一名三年级小女孩说道:“那个叔叔好恶心啊,在路上对着13bq· cc们脱裤子,咦,太恶心了,13bq· cc都不敢告诉13bq· cc妈妈!”
原来这个朱超不仅仅是一个偷窥狂,还有露阴癖,在变态中,算是级别很高的存在了
就是因为这件事,叶阳心中没来由的升起一股鬼火,便是胖揍了一顿朱超,撒撒气,就算不能让其悔改,自己的心情也有了一丝发泄不是
针对这点,警署的警察全部当做没看见,揍那些让人憋火的人,这种解气的事情在京都警署,目前来说,除了叶阳,还真没有人敢做
所以,京都警署的警察,也是看在眼底,乐在心里!
而叶阳就没想那么多了,让自己恼火的人,揍就是了,有些人做的事情,已经越过了自己的原则
朱超按照该有的罪责抓了起来,但其身上并未有杀害孟悦母子的嫌疑
那三个学生也是无辜的,案发当天晚上,不仅有网吧的监控作证,还有其同宿舍的舍友作证,说是那天晚上一起在网吧开黑打游戏
而们去案发现场是因为们在宿舍谈论到了这起案件,说是在门口的饭店里吃饭的时候听别人谈起才知道的
其中有一学生毫不避讳的说道:“警察是用来干什么的,是用来维护社会治安的,但真的面对凶杀案时,总是不作为,很多案件,明明很好就找到凶手,但是碍于种种原因,就是不抓!”
这话说的重案组调查人员面红耳赤,被一群学生教育让们有些恼火
不过世界总归不是一汪没有污染的清水,总有一些臭鱼在里面游荡,这并不是很稀奇的事情
朱超和三个学生都没有嫌疑,而早先抓到的嫖娼老头也没有现已,可以嫖娼,没理由去国道上猎艳,在说猎艳也不是在国道上进行的
案件的许多方向中断,唯一还有调查价值的线索就是吕景辉
句吕景辉说,唯一的仇家就是那些玩弄过的女性,这对于案件来说,的确是一道很重要的线索
案件的凶手是不是那些凶手呢?还是所和那些女性有关的男性?
重案组找到这条线索,如获至宝,当即就展开了缜密的调查计划
而叶阳,则是关注了进展如何之后,也不再多问,大部分时间都在尸检室度过,陪同这季飞红验尸
“案件侦查的方向一条条中断,现在不是应该侦查那吕景辉的人际关系吗?”季飞红一边验尸,一边问着叶阳
案件进展到现在,明眼人一看,案件的疑点极有可能是因为吕景辉混乱的私生活引起的
而凶手的作案动机也很好推理出来
吕景辉生性浪荡,喜欢和女人扯在一起,难免会间接吸引男性的仇恨
吕景辉可能玩弄过一个女人,而这个女人是某个男子的至爱,而这个男子心生怨恨,报复在吕景辉的妻女身上
这一切想来都是那么的合理,重案组成员和季飞红都是这般认为
但是叶阳却觉得有些怪异,事情似乎不是那么合理
这种推理几乎没有毛病,凶手的作案动机和受害人的背景也都很是合理,没有问题,但是问题就处在凶手作案时间和地点
凶手如果要报复在吕景辉的妻子女儿身上,那也是会去柏宁村,而不是在国道上
况且,凶手又是如何知道孟悦和吕小宝会从柏宁村走到京都来的,这件事甚至连吕景辉都不知道
而且,凶手早不作案,晚不作案,偏偏在这个时候作案
再说,凶手完全没必要杀死孟悦和吕小宝啊,这没有理由啊,強歼不是更能让吕景辉感受一下凶手的心情?
反正,左思右想下来,叶阳将自己当做凶手,至少不会是这般犯罪,叶阳相信自己的猜测
那关键是,问题出在哪里呢?
在叶阳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季飞红的时候,季飞红也是有些疑惑起来,停止了自己手中的工作
“也许,一切都是巧合?”说完之后,季飞红都是不相信的摇了摇头,“这个世界上,那有那么多巧合,只是被人制造出来的巧合!”
“对了!”叶阳猛的拍了一下手,看向季飞红道,“巧合,说不定真是巧合,凶手也许对这一切都不知情,只是13bq· cc们在庸人自扰而已!”
季飞红有些不明所以,不知道自己说的巧合让叶阳想到了什么,“什么意思?”
“13bq· cc跟很多人说过,查案,首先要从简单的方向去思考,而这起案子,13bq· cc们查的太过于复杂了,吕景辉私生活中牵涉人、柏宁村、孟悦的人际关系,这些都太复杂了!”
“13bq· cc们忘记了一早先的猜测,早先的猜测才是对的,凶手和死者并不认识,也都互相不知,案件是凶手临时起意杀死的!”
叶阳眼中逐渐浮现清明,破案的那种感觉,快要被抓住了
这就好比做一道选择题,13bq· cc们第一次觉得答案是A,但在检查过后,B才更像是正确的答案,所以13bq· cc们选择了B,而实际上,A答案才是正确的答案!
相信自己的第一答案,这甚至是高考的准则之一!
而这起案子,就好比这道选择题,正确的答案是早先的推理,而并非是现在所谓吕景辉私生活导致的案件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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